2016年1月19日 星期二

台灣的司法為什么不能保護台灣的善良產業

    司法事務官卻准其當時假扣押綠色小鎮全省直營38家門市。導致關閉後,再還其公道是自始不當,台灣20年企業品牌已遭蹂躪無存,誰來保護?誰來賠償呢?

    吳政衛雖曾與宇漢樂迪兩公司簽署股權承購契約,但其個人投資部分別於101年11月30日及101年12月7日撤資,是吳政衛違約而非綠色小鎮違約,何來吳政衛所指述的被詐欺?吳政衛又是以何身分提起詐欺之告訴呢?

    上開蠶食手法業經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102年度抗字第325號民事裁定以:『綠色小鎮公司全省門市所有動產既經扣押,無法販售或處分,綠色小鎮公司門市自難以繼續營運,是綠色小鎮公司門市於4月間停業,亦難謂為綠色小鎮公司之蓄意增加負擔之行為』云云確定在案。

    林秦葦呼籲,檢調務必明察,法官審理要公正,無罪推論原則,讓司法保護台灣善良產業,不讓惡意外國投資者欺壓台灣本地的善良有機業者及眾所投資的興櫃公司。

    沒想到善良經營的有機產業碰上大鯨魚,吳政衛聯合預謀獵奪全部門市,並轉成預謀自設的「綠色大帝」使用其當綠色小鎮門市扣押物全數,由串謀之一黃姓擔任營運主管,如今105年4月份又與健康食彩有機合併,並擔任健康食彩總經理,混淆扣押物的身分,意圖犯意甚明;如此利用司法假扣押門市全部及總部現金方式,且不斷的鎖緊扣押門市營業生財器具、展示櫃組、大型冰箱、監視系統、零找金、食品銷售務等。

    物證顯示,真正投資綠色小鎮的是國外REPUTABLE公司,該投資案不僅經投審會審核通過,亦取得綠色小鎮900萬股股票之對價,惟REPUTABLE公司至今並未出面主張其投資是陷於錯誤而撤銷其投資綠色小鎮投資案之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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